新闻中心
分类

B体育近百万罚单!“套证”防晒品栽了

发布时间:2023-04-01 00:31:41    浏览:

[返回]

  B体育防晒季正悄然来临。公开数据显示,今年2月,淘系平台防晒的销售额达到5.57亿元,同比增长27.6%。

  但市场繁荣之下,B体育仍存在一些乱象。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公告,一化妆品生产企业“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B体育涉嫌生产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违法行为,共计罚没98万元。

  作为防晒产品的核心成分,防晒剂“缺斤少两”必然受到严惩。这近百万元的高价罚单,无疑给整个行业敲响了一记警钟。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案例中,B体育再次暴露了行业“套证”乱象。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州姿*化妆品厂于2021年7月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国妆特字20212375)。注册产品为“HS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该产品注册配方中含4-甲基苄亚基樟脑、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胡莫柳酯、奥克立林等成分。

  2022年1月和3月,广州姿*化妆品厂分别受东莞A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B体育广州B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B公司)委托,生产品牌为U**和芸*的“HS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产品,批号分别为PA112201、PA142201,其中包材由A公司和B公司提供,料体及灌包服务由广州姿*化妆品厂提供。

  2022年7月,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分别对上述防晒产品进行检验,结论如出一辙——均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胡莫柳酯、奥克立林(共7种防晒剂)。

  此外,在2022年1月,广州姿*化妆品厂还自行生产了9851盒“海*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批号:PA102203)产品。同年7月,黑龙江省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该产品进行检验,结论为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水杨酸乙基己酯、胡莫柳酯、奥克立林(共6种防晒剂)。

  至案件调查终结,确认未能召回上述批号分别为PA112201、PA142201和PA102203的3个批次的“海*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产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广州姿*化妆品厂在生产过程中未如实记录产品留样数量的行为,违反《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及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因此,B体育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做出了四条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留样的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3.没收违法所得207648.25元;4.罚款772351.75元,共计罚没98万元。

  在这起处罚案例中,除了生产方存在防晒产品未检出标签所示防晒剂等违法事实,也将品牌方“套证”的行为公之于众。

  一种是工厂方提前申请好特证,再合约授权给品牌方销售,一证一用,相当于品牌方租用工厂品牌特证去运营。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工厂方把提前申请好的特证,以成品批发的形式,一对多卖给不同的品牌方。

  “前者过程是可控的,出了问题也是可以追溯的。而后者过程是不可控,且出了问题是不可追溯的。”林丽隽如是指出。显然,此次处罚案例中的“套证”行为属于后者。

  事实上,据过往公开报道,防晒产品一直是“套证”重灾区。原因在于特证注册成本相对较高,流程复杂,会拉长产品上新周期。

  “特证产品要严格遵循国家批准的生产环境。比如注册资料上填写的信息在哪个车间,未来就只能在这个特定车间生产。包括指定的配方、商标等,不得擅自做任何更改。”荃智研究院首席研发官张太军直言,工厂接受委托生产和品牌“套证”都是违法行为。

  去年,广州白云区查出一起生产未经注册且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特殊化妆品案件,曾吃到125万元的“天价罚单”。

  仪美尚知识产权导师刘奕岑律师分析认为,主要有两点原因。首先,品牌方委托生产企业生产化妆品的时候,只要审查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并且品牌方对这个受托生产企业进行生产活动进行监督就可以。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一些违规操作,品牌方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其次,据企查查APP显示,其他两家涉事品牌方中,A公司因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等,已经于2022年6月吊销营业执照。B公司则在去年10月决议解散,主动注销。

  刘奕岑指出,这两个涉事品牌方由于其他违法行为已经被吊销或者是自行注销了,已经没有自己的财产了。一般来说,吊销就是行政处罚里最严重的处罚方式,且注销之后,企业的法人主体资格已经不复存在了,行政处罚也无法执行了。

  近年来,防晒产品的处罚信息屡见不鲜,此次案例中涉及的缺少防晒剂更是多发原因。据仪美尚不完全统计,自步入2023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共通报不符合规定化妆品294批次,其中,有16批次防晒产品因“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而被通报。

  在监管趋严的环境下,上述提及的企业为何仍以身试法?多位行业资深人士分析或有三重原因。

  其一,防晒剂不足或是为了节省成本。“防晒产品生产过程中,其主要成本来源于原料成本。”张太军透露道,国家规定只能使用25种防晒剂,若想让防晒指数达到spf50以上,防晒剂成本应该在100-200元/公斤。

  其二,通过“套证”的方法来吸引比较“着急”的品牌方,是一些工厂的惯用伎俩。

  张太军表示,“许多加工厂通常情况下没什么订单,而申请防晒特证周期太长,所以双方为了利益选择铤而走险。”

  据悉,国产防晒类化妆品申报周期一般在8个月到一年半不等,包括样品及资料准备、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生产卫生条件核查、注册检验、申报审批等环节。

  “这还是理想状况,配方能一次过的情况下。如果达不到申请要求,需要调整配方的话,时间就不可控了。”林丽隽直言,“说穿了,就是品牌不想走长期主义,只想走‘短平快’路线。”

  其三,工厂和品牌方本身法律意识淡薄。“相关部门的监管已经很严格了,但还是有些企业不加重视,所以需要该类处罚案例予以业界警示。”

  此外,张太军还指出,虽然线下监管非常严格,经常有飞检,但在线上仍存在盲区。“线上监管一般只会注意到天猫这种比较大的平台,而一些小的APP平台监管力度不够,再加上消费者本身缺少专业认知,可能存在无特证防晒产品仍在售卖等乱象。”

  而林丽隽则认为,防晒产品对进口品的监管存在缺口。“进口品受工商管辖,不受药监监管。但防晒产品的SPF值、PA值,每个国家的要求不一样。举个例子,有的防晒产品在本国标注:SPF30,但按照我们法规,实际上是达不到的。”

搜索